市议会于2021年成立了墓地委员会,负责鼓励修复工作, 为子孙后代保存和保护朴茨茅斯的历史墓地及其历史.
《富易堂app》订明:
A. 成员及任期:
成员及任期:坟场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七(7)名或多于十一(11)名正式成员组成. 委员由市长任命,并经市议会批准. 本条例通过后获委任的首四(4)名委员,任期由委任完成之日起计,为期三年. 此后,所有任命的任期为两(2)年. 所有填补空缺的任命应在剩余的空缺任期内完成. 法定人数应是在任何给定时间内现有指定成员的过半数. (修改05/01/2023)
B. 权力和职责:
委员会应就影响市政墓地的所有问题向城市管理者和市议会提供意见和建议, including the solicit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rants; the expenditure of any funds for specific improvements; and any expenditures from the Cemetery Trust Fund. 本协议不限制市议会或市管理者在紧急情况下立即采取行动的权力.
C. 墓地委员会有责任鼓励修复工作, 保存, 保护朴茨茅斯的历史墓地及其未来的历史 一代又一代.
向市议会作简报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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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
伊娃博伊斯
天蓝色的布鲁克斯
Deirdre Forte,联合主席
迈克尔·格里芬
邓肯MacCallum
苏Polidura
彼得Splaine
Susan Sterry,联合主席
联系主席 & 工作人员联络
使用此表格与委员会主席及职员联络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