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蚀控制
建筑工程的侵蚀是一种常见的环境危害. 建筑和挖掘产生的沉积物和淤泥会导致水质受损,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
朴茨茅斯市要求所有开发商遵守朴茨茅斯场地规划审查条例第7条中详细规定的低影响开发准则. 请花点时间复习一下 这些指导方针 (第46页)——在规划城市未来的项目时要记住这些.
注意事项包括:
- 低影响发展 -申请人应将低影响发展(LID)的场地规划和设计实践纳入最大限度的实际(MEP),以减少雨水径流量, 维护开发前的场地水文, 保护接收水域水质. LID实践可能包括网站设计技术(如.g., 植被缓冲区的维护, 尽量减少干扰足迹)和结构措施,以促进渗透,如多孔路面, 雨水花园或雨水收集/再利用,以减少场地排放的雨水量. 如果LID实践不被建议,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充分论证这些做法不可行的原因.
- 雨水管理及侵蚀控制计划 -申请人须拟备一份雨水管理及侵蚀控制计划(SMECP),并向规划委员会提交,该计划须详细说明各种最佳管理措施的相关细节,以保护水质及防止工程落成后的水浸.
- 建筑侵蚀控制设计标准 -详细说明在施工阶段选择和设计适当的雨水管理和侵蚀控制措施时应采用的标准. 如果已拟备一份雨水污染预防计划(SWPPP),以符合环保署的建筑一般许可证(CGP), SWPPP的相关部分也可以用来满足所需的SMECP内容, 前提是SWPPP中包含列出的必需元素